文件控制:
1) 文件未有分发至具体的岗位,特别是关键岗位处;
2) 文件的适宜性未及时进行评审、新,如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,但未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适宜性评审,未及时进行必要的新;
3) 文件的形式不适宜,如MSDS资料为英文版,但现场操作人员对英文的识别能力不足。
组织机构、职责、权限、资源:
1) 对各岗位职责、权限中缺少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;
2) 对关键岗位) 如:化验员、机修、清洁工、仓管员、作业员等) 未规定其任职能力要求;
3) 环保设施的投入不足,如生产污水每天产生120吨,但污水处理站每天的处理能力仅80吨。
管理评审
1) 管理评审计划中评审内容不全,如缺少环境绩效的评审、上次管理评审后续措施实施结果、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发展变化等等;
2) 管理评审输入信息不足,缺乏相关资料/证据;
3) 管理评审输出未能包含环境方针、目标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修改有关的决策和行动;
4) 管理评审报告未能体现对体系的适宜性、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审结果;
5) 管理评审决议事项未明确职责、分工、时限要求;
6) 管理评审后续措施的实施情况无记录,无效果验证。
环境因素识别、评价与新:
1) 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,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:
a. 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来识别,比如: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有销售,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;
b. 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,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,易导致缺漏;
c. 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、将来计划的因素,如:公司拟扩建新厂房,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;
d. 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,如: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用,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。
2) 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,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。
3) 环境因素未及时新,如:
a. 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,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、新;
b. 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,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、新;
c. 国家、地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了变化,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、新;
d. 厂房迁移到新址,未及时地环境因素重新识别、新。